要新增「項目」,還是「待辦事項」? (#3499)
兩個都要,原則很簡單!

做任何事之前, 新增「待辦事項」就對了。
做完後,就新增「項目」

新增待辦事項的好處有
  1. 可以記錄結果,因為是工作,可以在處理記錄中上傳相關的文件或紀錄
  2. 避免忘記、方便追蹤

那新增項目呢?
除了可以回顧之外,更可以同時進行職務工作盤點,帶出統計就能清楚掌握某個職務平常會需要做哪些事情,這就是新人教育訓練要教什麼的最佳參考。

圖1: 先新增待辦事項,完成後再記錄「事項」
c124dc5dd4001875f10e6270290856e4.png


圖2: 新增事項,同時進行職務工作盤點,透過統計,快速掌握這個職務會做哪些事情。
307685f720df9d4751d32535fa6249f5.png


[原始位置: 寫工作日誌 ~ 效率倍增工作術 - FAQ 分類]